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公告 公告号2021第654号


2021-07-13  来源:本站

  王选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洪山区洪山乡板桥小区E13-05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洪国用(2005私)第6303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张睿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洪山区洪山乡板桥小区E区15#楼-4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房权证洪字第200513487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张睿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洪山区洪山乡板桥小区E区15#楼-4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洪国用(2005私)第6179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李萍玉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洪山区洪山乡板桥小区E区19#楼-5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洪国用(2005私)第5759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王选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洪山区洪山乡板桥小区E13-05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房权证洪字第200513593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曾祥梅 刘长生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洪山乡板桥小区D14-03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鄂(2020)武汉市洪山不动产权第0017228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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