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 公告号2021第338号


2021-06-21  来源:本站
因我机构无法回收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21)武汉市洪山不动产权第0005963号 武汉维佳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420111016001GB00063F00010014  洪山区文盛街95号北港村城中村综合改造还建项目(武昌府一期A区)1栋1单元4层(2)号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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