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1第2931号


2021-06-21  来源:本站

  武汉市金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康福路26号金地·雄楚1号四期B12栋1单元17层2号的《不动产权属证明》(证号:鄂(2017)武汉市东开不动产权第0027661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武汉市金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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