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1第2927号


2021-06-21  来源:本站

  陈冰洁、谭当贵因保管不善,将江夏区江夏区大桥新区办事处红旗村中建汤逊湖壹号二期高层2栋29层2室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19)武汉市江夏不动产权第0023658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冰洁、谭当贵
202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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