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征收类) 公示号2021第230号


2021-06-08  来源:本站

编号:2021第230号

  根据青政[2018]40号、青政征补字【2021】117号,武汉市青山区城区改造更新局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注销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青国用(交2013)第1622号 李小红,李英,李海龙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青山区2街坊107门1号   
2 青2013001403-1,青2013001403-2,青2013001403-3 李小红,李英,李海龙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420107005007GB00001F00050032  青山区2街坊107门1号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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