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征收类) 公示号2021第218号


2021-05-26  来源:本站

编号:2021第218号

  根据根据武土资规(岸)拆许延字(2011)第101-14号文,该房屋拆迁注销,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注销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岸国用(2010)第129号 武汉仪器仪表自动化工业(集团)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江岸区江大路4号8层4室   
2 岸国用(改2008)第247号 郑伟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江岸区赵家条154号3单元2层1室   
3 岸200604896 郑伟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江岸区赵家条154号3单元2层1室   
4 岸国用(改2008)第236号 刘剑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江岸区赵家条154号2单元4层1室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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