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更正登记公告 公告号2021第3号


2021-04-21  来源:本站

编号:2021第3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1年5月1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更正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汉南区纱帽街兴城大道380号政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84750996

序号 不动产坐落 更正内容 备注
1 汉南区纱帽街紫薇轩147(原102)号4单元12层2室  汉南区纱帽街紫薇轩147(原102)号4单元1层2室   

汉南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4月21日


武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维护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中心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027-82862106
鄂ICP备17027776号-2    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2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