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更正登记公告 公告号2021第2号


2021-03-04  来源:本站

编号:2021第2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1年3月2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更正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青山区建设四路19号青山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国土规划窗口
  联系方式:86848212

序号 不动产坐落 更正内容 备注
1 园林路15号大华.铂金瑞府11号楼/单元9层(1)号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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