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1第1594号


2021-04-12  来源:本站

  镇可睿因保管不善,将江岸区百花一路38号百步亭花园现代城四区A地块5号楼、S5号商业/单元1层(19)商室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0)武汉市江岸不动产权第0001864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镇可睿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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