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征收类) 公示号2020第361号


2020-11-17  来源:本站

编号:2020第361号

  根据新洲区拆证字,武汉市新洲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注销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新200531806号 叶富生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新洲区阳逻街曹铺村八公里   

新洲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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