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0第242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0年12月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江岸区后湖街后湖五路16号东方广场A栋江岸区行政审批局3楼不动产登记
联系方式:82905880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武汉恒达房屋开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江岸区花桥街后九万方路9号(原:江大路26号)江花商住楼B栋1层9室 | 420102001003GB00012F00020093 | 47.0400 | 商业服务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