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0第233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0年11月2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江岸区后湖街后湖五路16号东方广场A栋江岸区行政审批局3楼不动产登记
联系方式:82905880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湖北成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江岸区四唯街京汉大道1310号未来家园B栋地下室(32)室 | 420102010001GX00044F00010032 | 277.5500 | 其它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