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16第114号


2016-09-23  来源:本站

编号:2016第114号

  根据(2016)鄂0116执恢273-2号,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WUBC20150226-345 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证明   武昌区三角路村福星惠誉·水岸国际6号3栋2单元40层3号   
2 昌2015004976 商品房权属证明书   武昌区三角路村福星惠誉·水岸国际6号3栋2单元40层3号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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