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公告号2020第153号


2020-08-31  来源:本站

编号:2020第153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0年9月2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江岸区后湖街后湖五路16号东方广场A栋江岸区行政审批局3楼不动产登记
  联系方式:82905880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武汉市都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江岸区兴盛路与余山路东南交汇处  420102201002GB00025W00000000  49662.7500  城镇住宅用地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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