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0第153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0年9月2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江岸区后湖街后湖五路16号东方广场A栋江岸区行政审批局3楼不动产登记
联系方式:82905880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武汉市都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江岸区兴盛路与余山路东南交汇处 | 420102201002GB00025W00000000 | 49662.7500 | 城镇住宅用地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