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公告号2020第114号


2020-07-24  来源:本站

编号:2020第114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0年8月1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88号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84212035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教育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18R2地块  420114070011GB00343F99990001  10332.9800  中小学用地/科教用地(中学)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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