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0第1887号


2020-07-03  来源:本站

  陈敬月因保管不善,将武昌区汇文新都一期B区6栋3单元5层1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武昌国用(商2008)第02668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昌2008002279)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敬月
2020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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