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0第1884号


2020-07-03  来源:本站

  武汉华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立业路16号金鑫大厦1单元7层5室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武开国用(商2016)第5413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武汉华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0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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