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征收类) 公示号2020第158号


2020-06-29  来源:本站

编号:2020第158号

  根据征收令、拆迁协议,湖北电机厂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注销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武新国用(2003)字第073号 湖北电机厂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420111018010GB00064W00000000  关山大道104号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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