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0第146号
根据青政征补字【2019】152号,武汉市青山区城区改造更新局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注销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武房权证青字第200232328号 | 熊彩建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青山区31街4门25号 | ||
2 | 青国用(改2003)第1263号 | 熊彩建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青山区31街4门25号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