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公告号2020第44号


2020-05-22  来源:本站

编号:2020第44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0年6月1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东西湖区二雅路77号东西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83256700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陈必池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东西湖小区长青新村  420112412008GB00126F00010001  116.4000  住宅  1、房屋所有权证号:武房房私字第08-185A1号。2.1993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政府批准建房占地面积为67.86平方米。 

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5月22日


武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维护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中心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027-82862106
鄂ICP备17027776号-2    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2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