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公告号2020第43号


2020-05-21  来源:本站

编号:2020第43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0年6月1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武昌区临江大道59号武昌区政务中心国土规划窗口
  联系方式:88922235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武昌区黄鹤楼街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花堤街武昌风井(地表)  420106007002GB00037W00000000  2577.2400  交通运输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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