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0第43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0年6月1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武昌区临江大道59号武昌区政务中心国土规划窗口
联系方式:88922235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武昌区黄鹤楼街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花堤街武昌风井(地表) | 420106007002GB00037W00000000 | 2577.2400 | 交通运输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