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建生因保管不善,将黄陂区巨龙大道119号汉飞·又一城(汉飞·向上城)6栋2单元2层2室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黄陂国用(2012)第8543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武房权证黄字第2012010044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付建生2020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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