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19第23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0年1月1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更正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东西湖区二雅路77号东西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83256700
序号 | 不动产坐落 | 更正内容 | 备注 |
1 | 东西湖新河农场水口大队二小队 | 王云清位于东西湖区新河农场水口大队二小队的房屋于1994年经东西湖区土地管理局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东国用(1994)字第090302083号土地面积为85.32平米,因登记错误,将登记姓名王云清写成王清娃。经调查核实土地使用权为王云清使用。现土地使用权利人更正为:王云清。 |
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