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19第5605号


2019-12-12  来源:本站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因保管不善,将江夏区江夏区江夏经济开发区街文化大道66号鹏湖湾二期2-9栋/单元21层(2)号的《不动产登记证明》(证号:鄂(2019)武汉市江夏不动产证明第0035395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
2019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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