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19第20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9年11月1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更正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东西湖区二雅路海景大厦C区230号东西湖区政务中心国土规划窗口
联系方式:83256700
序号 | 不动产坐落 | 更正内容 | 备注 |
1 | 东西湖区新沟镇南一街 | 明冬梅位于东西湖区新沟镇1层新区南一街,房产所有权证:武房权证东字第2012007935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东国用(2012)第090102196的房屋土地面积为134.89平米,因房管局测量有误,现更正为124.29平米。 | |
2 | 东西湖区新沟镇南一街 | 明冬梅位于东西湖区新沟镇1层新区南一街,房产所有权证:武房权证东字第2012007935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东国用(2012)第090102196的房屋土地面积为134.89平米,因房管局测量有误,现更正为124.29平米。 |
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