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更正登记公告 公告号2019第20号


2019-10-23  来源:本站

编号:2019第20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9年11月1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更正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东西湖区二雅路海景大厦C区230号东西湖区政务中心国土规划窗口
  联系方式:83256700

序号 不动产坐落 更正内容 备注
1 东西湖区新沟镇南一街    明冬梅位于东西湖区新沟镇1层新区南一街,房产所有权证:武房权证东字第2012007935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东国用(2012)第090102196的房屋土地面积为134.89平米,因房管局测量有误,现更正为124.29平米。 
2 东西湖区新沟镇南一街    明冬梅位于东西湖区新沟镇1层新区南一街,房产所有权证:武房权证东字第2012007935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东国用(2012)第090102196的房屋土地面积为134.89平米,因房管局测量有误,现更正为124.29平米。 

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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