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19第3818号


2019-08-28  来源:本站

  严乐因保管不善,将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光大道8号学府佳园A3栋2单元6、7层02室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17)武汉市东开不动产权第0063046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严乐
2019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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