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19第3066号


2019-07-15  来源:本站

  武汉市龙阳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汉阳区隆祥东街8号水墨甲秀·雅园16栋1-4层3室的《商品房权属证明书》(证号:阳2009005129)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武汉市龙阳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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