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19第3031号


2019-07-12  来源:本站

  林辉因保管不善,将新洲区阳逻街新光村(华泰小区)1#楼4单元2层2号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新2012003925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林辉
2019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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