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更正登记公告 公告号2019第15号


2019-07-01  来源:本站

编号:2019第15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9年7月2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更正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东西湖区二雅路海景大厦C区230号东西湖区政务中心国土规划窗口
  联系方式:83256700

序号 不动产坐落 更正内容 备注
1 东西湖区吴家山街三秀路159#    李翠玲、吴爱清、吴付华、龙勇,位于东西湖区吴家山街三支沟的房屋,不动产证号为:鄂(2019)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38924号、鄂(2019)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38923号、鄂(2019)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38922号、鄂(2019)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38921号原房屋性质登记为住宅,申请更正为:一层商业,二至四层住宅。 

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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