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更正登记公告 公告号2019第14号


2019-06-21  来源:本站

编号:2019第14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9年7月1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更正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东西湖区二雅路海景大厦C区230号东西湖区政务中心国土规划窗口
  联系方式:83256700

序号 不动产坐落 更正内容 备注
1 武汉市东西湖区吴家山街文家湾  因登记错误,误将登记姓名夏京生写成夏金生。经调查核实后房屋所有权实际为夏京生所有,故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应为夏京生使用。现房屋所有权利人及土地使用权利人更正为:夏京生。  夏京生位于东西湖区文家湾(上游)的房屋,于1996年经东西湖区土地管理局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东国用(1996)字第190109158号,土地面积为87.67平方米,东西湖区房地产管理局核发房屋所有权证:武房房私字第08-188号,建筑面积为149.11平方米。因登记错误,误将登记姓名夏京生写成夏金生。经调查核实后房屋所有权实际为夏京生所有,故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应为夏京生使用。现房屋所有权利人及土地使用权利人更正为:夏京生。 
2 武汉市东西湖区吴家山街文家湾  因登记错误,误将登记姓名夏京生写成夏金生。经调查核实后房屋所有权实际为夏京生所有,故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应为夏京生使用。现房屋所有权利人及土地使用权利人更正为:夏京生。  夏京生位于东西湖区文家湾(上游)的房屋,于1996年经东西湖区土地管理局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东国用(1996)字第190109158号,土地面积为87.67平方米,东西湖区房地产管理局核发房屋所有权证:武房房私字第08-188号,建筑面积为149.11平方米。因登记错误,误将登记姓名夏京生写成夏金生。经调查核实后房屋所有权实际为夏京生所有,故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应为夏京生使用。现房屋所有权利人及土地使用权利人更正为:夏京生。 

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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