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17第50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7年4月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江夏区江夏大道181号江夏区政务中心国土规划窗口
联系方式:81816586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陈中国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江夏区五里界街李家店村上土库嘴湾 | 420115007013JC01582F00010001 | 农村宅基地 | ||
2 | 曾自祥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江夏区五里界街李家店村上土库嘴湾 | 420115007013JC02165F00010001 | 农村宅基地 |
江夏区局
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