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公告号2017第48号


2017-03-10  来源:本站

编号:2017第48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7年3月3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江夏区江夏大道181号江夏区政务中心国土规划窗口
  联系方式:81816586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潘善成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五里界街唐涂村老屋潘湾  420115007007JC00917F00010001    农村宅基地   
2 潘德盛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五里界街唐涂村老屋潘湾  420115007007JC00922F00010001    农村宅基地   
3 潘德斌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五里界街唐涂村老屋潘湾39号  420115007007JC00927F00010001    农村宅基地   

江夏区局
2017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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