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17第32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7年3月2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江夏区江夏大道181号江夏区政务中心国土规划窗口
联系方式:81816586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谢受洪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江夏区五里界街群益村胡家湾7号 | 420115007014JC01518F00010001 | 128.3400 | 农村宅基地 | |
2 | 谢受春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江夏区五里界街群益村胡家湾9号 | 420115007014JC01522F00010001 | 107.8500 | 农村宅基地 | |
3 | 谢受明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江夏区五里界街群益村胡家湾4号 | 420115007014JC01532F00010001 | 235.5500 | 农村宅基地 |
江夏区局
2017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