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19第863号


2019-03-12  来源:本站

  武汉市江夏区物产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江夏区江夏区纸坊街西交路142号区物产控股集团公司小区1栋2单元4层1号的《不动产登记证明》(证号:鄂(2018)武汉市江夏不动产权第0048442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武汉市江夏区物产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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