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19第618号


2019-02-21  来源:本站

  肖碧玉因保管不善,将硚口区宝丰三村77-80号119栋6层1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硚改国用(2000)字第C06040003-119-9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硚200020464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肖碧玉
2019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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