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19第601号


2019-02-20  来源:本站

  杨丽,王刚因保管不善,将江汉区常青路159号万科城H栋2单元3层03室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16)武汉市江汉不动产权第0002627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丽,王刚
2019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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