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18第31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8年12月1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更正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东西湖区二雅路海景大厦C区230号东西湖区政务中心国土规划窗口
联系方式:83256700
序号 | 不动产坐落 | 更正内容 | 备注 |
1 | 辛安渡农场红星大队四汊河村 | 因当时梁升勇出门打工,工作人员登记时不在家,误登记为哥哥梁火桥。现土地使用权利人更正为:梁升勇 |
东西湖区不动产登记局
2018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