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18第3654号


2018-08-21  来源:本站

  王勇,彭霞因保管不善,将青山区青山区现代梅竹园110栋35门9号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16)武汉市青山不动产权第0001876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勇,彭霞
2018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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