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18第3652号


2018-08-20  来源:本站

  武汉万科锦程房地产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雄楚大道1008号万科·锦程一期2栋/单元19层07号的《不动产权属证明》(证号:鄂(2017)武汉市东开不动产权第0000467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武汉万科锦程房地产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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