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18第3646号


2018-08-20  来源:本站

  薛其勇,曾志荣因保管不善,将新洲区阳逻经济开发区余泊路阳光新港A区6栋1单元3层2室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16)武汉市新洲不动产权第0001499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薛其勇,曾志荣
2018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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