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更正登记公告 公告号2018第1号


2018-03-30  来源:本站

编号:2018第1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8年4月2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更正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江汉区新华路251号江汉区政务中心二楼国土规划窗口
  联系方式:85767006-8026

序号 不动产坐落 更正内容 备注
1 江汉区工人新村13号  土地用途更正为城镇住宅用地;需补转注记原《房屋所有权证》附记栏中登记内容“该房屋一层用途为商业服务,二至四层用途为住宅”。   

武汉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8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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