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示 公示号2018第42号


2018-02-09  来源:本站

  根据当事人申请,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并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2018年4月1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江岸区二七路金涛翰林院8号楼江岸区政务中心一楼国土规划窗口
  联系方式:82905880

序号 被继承人(遗赠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所占份额 不动产证书号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备注
1 吴宝莲 100% 鄂(2017)武汉市江岸不动产权第0037283号  江岸区京汉大道与公安路交汇处世纪城(中城国际)2栋1单元13层4室  80.9400   

武汉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8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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