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17第5409号


2017-11-28  来源:本站

  江燕因保管不善,将汉阳区五里新村四方泵业地块龙江庭苑A版块3栋1单元9层2室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阳国用(商2010)第9811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阳2010008317)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江燕
2017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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