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17第5193号


2017-11-13  来源:本站

  兴业银行武汉分行因保管不善,将江岸区解放大道2515号4层2室的《房屋他项权证》(证号:市2007008262)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兴业银行武汉分行
2017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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