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市不动产登记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市局7楼大会议室,组织召开了《武汉市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视频培训会议。市国土规划局副巡视员徐承军、市不动产登记局(地籍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信息中心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各区(分)局分管领导、地籍科及全市各不动产登记窗口全体人员(含外协)共计730人参加了培训。
此次培训活动采取视频教学方式,中心城区在市局7楼大会议室设置主会场,各区(分)局、新城区、开发区分局设置分会场。内容以《武汉市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为主线,分别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信息中心、黄陂区局相关同志对《市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解读》、《抵押权、查封登记操作规范》、《林权登记操作规范》和《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功能演示》等登记类型的登记情形、申请主体、申请材料、审核要点、工作流程、登记时限、登记收费、登记结果等进行了全面讲解。
培训会上,市不动产登记局传达了部、省《关于全面排查不动产登记“中梗阻”问题的通知》、市局《2017年度机关处室(单位)评议活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徐承军副巡视员出席会议并提出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到不动产登记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自不动产登记工作启动以来,我们确实做了大量的工作,表现出了良好的势头,但是大家要清醒地认识到群众对提高效率还有呼声,企业对优化流程还有需求,市委市政府已将不动产登记的流程、效率改革纳入了全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范畴,我们要围绕解决人民群众实际关键困难为出发点,优化服务不动产登记;二是要高度重视,贯彻落实好上级要求。各区(分)局、各不动产登记窗口负责人不仅要及时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和法律法规要求,还要结合窗口的实际情况妥善、及时处理问题;三是要严格纪律,进一步加强管理。窗口部门是不动产登记服务的重点部门,各区(分)局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把不动产登记服务工作做的更好。
培训结束时,黄宇局长对今天授课的4位同志表示了感谢,并要求各单位按照5月1日起实行新规范的时间节点要求,做好业务、技术、思想方面的准备,在实施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梳理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