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事人申请,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并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2017年7月1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东西湖区二雅路海景大厦C区230号东西湖区政务中心国土规划窗口
联系方式:83256700
序号 | 被继承人(遗赠人) | 继承人(受遗赠人)所占份额 | 不动产证书号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备注 |
1 | 陈柏林 | 100 | 武房权证东字第9900429号,东国用(2003)第190106063-1-02-1101号 | 东西湖区吴家山街东吴里区政府2栋1单元101室 | 111.8000 |
公示单位:东西湖区局
2017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