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示 公示号2017第91号


2017-05-11  来源:本站

  根据当事人申请,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并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2017年7月1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777号光谷公共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67880304

序号 被继承人(遗赠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所占份额 不动产证书号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备注
1 赵一龙 100 武房权证湖字第201004707号 武新国用(商2010)第04620号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街11号加州阳光C05栋1单元31层01号  151.4700   

公示单位:东湖开发区分局
2017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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