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2017-04-11
        武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内设13个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
        负责中心党总支会、主任办公会等有关会议的准备和记录,督促落实会议决定的落实;负责公文管理及督促实施工作,起草中心工作计划、总结等文稿,审核规范各类文稿;负责绩效和目标管理、质量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拟定中心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中心综合统计、分析;负责党务工作,协助党总支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和干部职工思想教育及宣传工作;协助财税部门负责不动产登记有关税费收取;组织办理人大、政协议(提)案;负责信访稳定工作;负责人事、专业技术职称、培训、财务、工资、职工福利、机要保密、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内保安全、车辆管理、后勤保障、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配合纪检、工会、共青团、妇联开展有关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
        负责中心对外各类法律事务;组织承担开展不动产登记相关政策、法规研究工作;承担不动产登记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适用性研究工作;组织承担不动产登记、不动产权籍及土地权属等法律案件处理的事务性工作;落实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办法,协助有关部门开展不动产权属争议调查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技术信息(档案)科
        承担全市不动产登记信息化相关工作;承担中心城区范围内不动产登记、土地调查等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查询、应用等工作;承担内部信息网络、办公自动化系统、不动产登记门户网站管理、维护工作;负责中心技术管理工作,编制中心技术成果质量标准、检查验收办法等技术文件并组织实施;承担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四、权籍调查科
        负责中心城区范围内不动产权籍调查、统筹、指导及协调工作;承担对各区登记分中心不动产登记“落宗落户”指导工作;承担上级下达的全市范围内土地大调查、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农村集体土地和农房确权登记等调查工作;承担不动产权籍调查政策、技术规程等技术研究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五、不动产登记科
        负责中心城区范围内不动产登记统筹、指导及协调工作;承担市民之家不动产(独立宗)首次登记、抵押登记、查封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等工作;承担中心城区范围内在建工程抵押登记、省直房改房首次转移登记、协助法院执行等工作;承担不动产登记及相关政策法规、技术规程、专项课题等研究工作;负责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日常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六、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不动产登记分中心
        承担辖区范围内不动产(共用宗)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及协助法院执行等工作;承担辖区范围内不动产(独立宗)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等工作;承担辖区范围内与不动产登记关联的不动产权籍“落宗落户”工作;负责所辖区政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日常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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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27-8286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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