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事人申请,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并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2017年6月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江夏区江夏大道181号江夏区政务中心国土规划窗口
联系方式:81816586
序号 | 被继承人(遗赠人) | 继承人(受遗赠人)所占份额 | 不动产证书号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备注 |
1 | 叶家运 | 50%,25%,25% | 夏国用(改2006)第053号,夏0302181 | 江夏区金水乡勤建村1栋2单元5层2室 | 70.4900 |
公示单位:江夏区局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