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示 公示号2017第56号


2017-04-01  来源:本站

  根据当事人申请,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并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2017年5月3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洪山区珞狮南路文秀街9号洪山区政务中心国土规划窗口
  联系方式:65397104

序号 被继承人(遗赠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所占份额 不动产证书号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备注
1 熊才平 吴瑞华50%,熊兴宇50% 鄂(2017)武汉市洪山不动产权第0015805号  洪山区卓刀泉路238号雄楚天地2栋2单元7层2号  85.8800   

公示单位:洪山分局
2017年4月1日


武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维护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中心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027-82862106
鄂ICP备17027776号-2    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2602号